中共南宁市教育局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南教群组发〔2014〕15号
关于印发《中共南宁市教育局委员会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宣传报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南宁市教育局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宁市教育局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0日
(网络传输)
中共南宁市教育局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全区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南发〔2014〕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南宁市教育局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宣传报道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升温,形成声势,实现对上宣传、对内宣传和社会舆论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各阶段报道重点内容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2月下旬—3月下旬)。
着力宣传报道开展“五个教育”活动、开展“六服务”专题大讨论活动情况。重点向市里宣传报道我系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五个一’基层大调研”、“万名教师‘三进三访’一线大走访”等特色活动情况。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4月中旬—5月中旬)
着力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和支部党员干部对照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全面查摆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情况,开展谈心谈话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报道。重点对查摆“四风”、“六病”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整风精神推动工作的做法、成效、经验进行综合宣传。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5月下旬—7月上旬)
着力宣传报道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推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的做法、成效、经验等。重点宣传按照“三个开门”充分吸收基层、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制订出的有效整改方案的有力措施和内容以及清理、废止、完善、建立一批制度的情况。
(四)开展“回头看”活动阶段(9月—10月)
着力宣传报道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情况。重点宣传各单位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推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的做法、成效、经验等。重点宣传报道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的经验总结和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的督办落实情况。
二、具体要求
(一)信息上报。要求各直属单位上报15条以上活动开展信息(配发图片并附带文字说明),其中第一阶段信息上报不少于3条、第二阶段不少于4条,第三阶段不少于5条。(责任单位:各直属单位实践办)
(二)编辑简报。在《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上刊登信息10条以上。编辑10期以上本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专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实践办综合组和宣传组)
(三)网站图文全程展现。在南宁新闻网、“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南宁老友网等网站同步上报我局开展活动的图文信息。在局官方门户网站和市教育局信息网开辟专栏,刊载本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信息,图文并茂的对全系统开展的活动动态进行全面展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实践办综合组和宣传组)
(四)刊发综合性、系列型、专题型报道。
1.综合报道。围绕全系统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对本系统形成的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主动回应群众期盼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质量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积极挖掘一批“党员领导基层大调研”、“党员干部一线大走访”等各阶段工作的鲜活案例,撰写综合性调研和全景式报道的综述文章,争取在南宁日报的“践行群众路线,树立良好形象”、“五服务五帮扶”、“为民办实事”、“学习借鉴、提升发展”、“诚信做人、诚实做事”等市级媒体理论专栏或系列报道中刊登、报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局实践办综合组牵头,宣传组配合)
2.系列报道。主动对接各级媒体,邀请其对本系统开展“万名教师‘三进三访’一线大走访”、民主生活会等活动进行现场报道、策划开展教育系统活动开展系列跟踪报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局实践办综合组牵头,宣传组配合)
3.专题报道。结合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如中高考、高中阶段入学招生、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文明有序行动,特别是文明礼仪、诚信教育、“小手拉大手”服务世锦赛情况等开展情况等,进行全景式报道,形成经验材料争取在市级和区级媒体刊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局实践办综合组牵头,宣传组、局美丽办、基础教育科等相关科室配合)
(五)制作专题记录片。制作市教育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纪录片,在活动全过程中对机关和各单位开展工作的特色、经验、亮点等进行专题记录。(责任单位:市教育实践办宣传组牵头,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
(六)开展图片、板报展示。制作板报宣传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成果,开展本次活动主题图片展、网络专题展等。(责任单位:市教育实践办宣传组牵头,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配合)
三、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每单位要成立活动宣传组,明确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负责专人,根据方案要求按时报送信息、综合报道和经验典型材料,务必完成方案中规定的硬性宣传任务和要求,确保各环节有宣传跟踪,使整个宣传报道工作有始有终,不断扩大教育系统活动影响力。
2.把握重点,确保效果。各宣传信息员、宣传工作联络员要认真对照南宁市教育局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对照本方案要求,统筹兼顾,通盘考虑,精心策划,突出本单位经验和亮点,特别是本单位在完成“规定工作”之外的“自选动作”尤其需要作为亮点给予报道,学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联系局实践办协调校园在线或市级媒体到活动现场开展报道,确保做好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工作。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南宁市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深化改革,奋力提升首府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要抓住重点、把握关键、策划选题,善于选择不同的角度,注意报道中突出亮点和特色,防止同一化、形式化、类型化的报道。
3.严守纪律,加强督查。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要按照规定送审。信息不能有错误观点、言论,坚持正面引导、注意导向,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取得实效。要加强与局机关和市级媒体的沟通,及时通报有价值的报道宣传线索,实施组织市级媒体的集中采访报道,把教育系统经验推向全市乃至全区。对宣传报道工作进行督查,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按阶段进行通报,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