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宁 市 教 育 局
南教办〔2014〕175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报审
范围和条件及明确报审资料预审程序
和要求的通知
各城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教育基建项目代建单位:
现将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报审范围和条件的通知》(南公投审办﹝2014﹞33号)、《关于明确报审资料预审程序和要求的通知》(南公投审办﹝2014﹞34号)转发给你们,请加强学习,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做好教育基建项目结算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报审范围和条件的通知》
2.《关于明确报审资料预审程序和要求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31日
(网络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