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捐筹资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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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捐赠活动是一种自发自主行为,我校115周年校庆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根据个人的意愿捐赠财物。

 

2.归口统一管理。捐款一律进入学校账户,由财务处统计备案,进入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的资产管理账目。捐赠的物品属于校史文物的存入学校档案室或校史室,属于教学装备的列入学校校产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用于学校教育教学。

 

3.专款专用。校庆的捐赠资金不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毁;不得违背捐赠者意愿擅自改变捐赠性质与用途,确需改变的,须征得捐赠者同意。

 

4.公布捐赠及其使用情况。校庆捐赠每一款项的使用都明确对外公布详细账目,使捐赠资金的使用透明化和规范化,向捐赠者通报受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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