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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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从今年9月到明年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围绕“六个一批”开展专项工作,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教育警示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确保专项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果,20166月份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改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二)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四)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工作时间从20159月起至20166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2015930日前)


  1.层层动员部署。  

2.摸排问题线索。  

3. 加大督办力度。  

(二)集中查处阶段(2016531日前)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办工作合力,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党委满意、群众满意的效果。
  1. 依纪依法分类处置。  

    2. 严格责任追究。  

    3. 通报典型案例。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630日前)

 
  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基层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利用工作成果,编印教育教材,强化警示教育。对于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查找漏洞,督促各部门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举报方式

发现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广大群众均可通过网络、来信、来访、电话四种方式向自治区纪委反映举报:一是通过网络举报:打开广西纪检监察网www.gxjjw.gov.cn,点击右上方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按网站提示操作。二是通过来信举报:来信地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邮编530028。三是通过来访举报: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54号。四是通过电话举报:(0771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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