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宣传资料
1、什么是普通话?
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里的“普通”不是“普普通通”之意。而是“规范、标准”之意。
普通话是汉民族的共同语,是规范化的现代汉语。共同的语言和规范化的语言是不可分割的。没有一定的规范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共同。普通话的规范指的是现代汉语在语音、语汇、语法各方面的标准。
2、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
推广普通话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技术的不断革新,使推广普通话的紧迫性日益突出。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的凝聚力。
3、推广普通话的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普通话。”
4、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
方针:“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政策:各民族语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的自由。
5、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和基本措施
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
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本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
“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是面向部门和地区普及普通话工作的科学管理方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依据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语水平测试标准》和测试大纲,评价个人掌握普通话规范程度和运用普通话能力的一种语言考试。
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保证推广普通话及普通化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以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工作。
6、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应坚持的基本思路。
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党政机关、大众传媒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通过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基本措施,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监督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是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应坚持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