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宿生和外宿生出入管理规定
1、内宿生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条,并在内宿生请假登记本上登记,经值班人员核对后方可离校。
2、内宿生出校门时,没有持有班主任的批条的,有家长来校接应的,家长应在内宿生请假登记本上签名后方可离校。
3、内宿生要出校门,因班主任不在校内或其他原因无法取得班主任的批条的,但电话联系得上的,可以在值班人员和班主任通话后,班主任允许其外出的可以离校。
4、内宿生由科任老师带离学校的,科任老师应在内宿生请假登记本上签名后,学生方可离校。
5、外宿生出入校门时凭《南宁三中外宿生出入证》出入校门,因出入证遗失或其他个人原因,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条或者同内宿生一样采取同样的办法(如和班主任取得联系或有家长接应并登记),可以出入校门。
二、周末外地生出入管理规定
1、周末外地生出入校门,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条。
2、周末本市学生不得留校或在星期六回校。
3、星期五晚上8点钟过后,所有学生外出要有班主任的批条,因班主任不在校内或其他原因无法取得班主任的批条的,但电话联系得上的,可以在值班人员和班主任的通话后,班主任允许其外出的可以离校的,或者有家长来接应可以离校。
4、周末来校补课的本校生和外校生,必须出示自己来补课的证明或外校的证明。
5、家属子弟周末外出应持有出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