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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精神,根据《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精神,落实《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实验)》要求,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文化,实施有利于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教师的教学方式,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组织有利于学校教育密切联系社会实际和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的教育活动,为培养多层次多类别的创新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推进普通高中课程结构的均衡化,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课程目标
(一)课程的总目标:
让学生在实践学习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形成对自然、社会和自我的整体认识;具有问题意识和创新精神,体验并初步学会分析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发展综合能力和良好的思维品质,形成科学态度,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自豪感。
(二)课程的具体目标:
1.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强调学生通过自主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获得亲身体验,亲近并探究自然,走进社区和社会,增进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与了解,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2.培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引导和鼓励学生自主地发现和提出问题,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收集和分析资料,调查研究,得出结论并进行成果交流活动,引导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学习和掌握一些科学的研究方法,培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培养收集、分析和整合信息的能力。通过活动培养学生围绕研究主题主动收集、加工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帮助学生学会利用多种手段,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整理、归纳、识别、判断、利用信息,培养学生的现代信息素养。
4.学会分享与合作。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将创设有利于人际沟通与合作的教育环境,使学生学会交流和分享研究的信息、创意及成果,增强团结合作的团队意识。
5.培养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引导学生认真、踏实地探究,实事求是地获得结论,尊重他人想法和成果,养成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不断追求的进取精神。
6.培养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参与调查研究、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增进对社会的认识与体验,学会关心国家和社会进步,学会关注人类与环境和谐发展,同时,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发展认识自我的能力,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7.增强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应根据我区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特点,关注民族地区的发展,利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深入认识与了解少数民族发展的历史、民族民间艺术和建设成就,增强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
三、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部分。
(一)课程结构及内容说明。
项目 |
研究性学习活动 |
社区服务 |
社会实践 |
主
要
内
容 |
学习类型:
1.课题研究类: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等。
2.项目设计类:社会性活动设计;科技类项目设计。
研究范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 |
公益活动类:社区卫生服务;认领绿化带服务;植树造林;学雷锋;做志愿者服务等。
宣传教育活动类:环境保护宣传;远离毒品宣传;防震防灾宣传;公共安全宣传;各种社会调查等。
爱心帮扶活动类:走进社区福利院;拥军拥属、敬老服务;关爱留守儿童;参加爱心捐助;城乡“手拉手”等。 |
学校服务性劳动:值周班活动;各种社团活动;各种节日活动;职业体验与人生规划;学校各种科技文化艺术节等。
参观考察活动:参观风景名胜;主题夏(冬)令营;参观各种纪念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社会课堂体验活动:绿色军营体验;学工学农学商;走进科技人文场馆、科技示范基地等。 |
组
织
形
式 |
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小组合作研究;个人独立研究;班级、年级或更大范围合作研究。 |
主要有五种组织形式:学校统一活动;年级统一活动;班级活动;小组活动;个人活动。 |
参照社区服务组织形式进行。 |
一
般
步
骤 |
一般可以分为:
1.确定课题
2.制订计划
3.实施计划
4.总结研讨
5.交流评价
6.自我反思 |
一般可以分为:
1.确定活动项目
2.拟定活动方案
3.进行必要培训
4.实施服务活动
5.开展总结交流 |
参照社区服务一般步骤进行。 |
学
时
安
排 |
高一 |
由学校自主安排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1周 |
高二 |
由学校自主安排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1周 |
高三 |
由学校自主安排 |
|
1周 |
高中
学分
认定 |
15学分 |
2学分 |
6学分 |
1.研究性学习活动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研究内容的不同,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实施主要分为课题研究和项目(活动)设计两大类。
课题研究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具体包括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等类型。
项目(活动)设计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操作问题为主要目的,一般包括社会性活动的设计和科技类项目的设计两种类型。前者如一次环境保护活动的策划,后者如某一设备、设施的制作、建设或改造的设计等。
一项专题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可以属于一种类型,也可以包括多种研究类型。综合性较强的专题,往往涉及多方面的研究内容,需要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和手段,更需要参加者之间的分工协作。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组成部分,它服从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总目标,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社会参与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
3.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都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个部分的侧重点不同,目标、内容、实施时间安排及组织方式上都有差异,不能相互替代。学校在具体实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设置课程,保证开课活动的时间。
(二)学分配置与时间安排。
1.研究性学习活动。
(1)高中三年内学生需要完成3-5个研究课题或项目,获得15学分。
(2)学校要注意安排研究性学习的时间,保证学生每学年开展一个课题的研究性学习项目,每个项目不少于8次活动。
建议高中一年级拿出一定的学时给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活动的通识培训,让学生学习研究性学习的基本方法特别是学习选题论证和资料综述。对于有些课题研究无法在学校教学时间里统一安排,而必须利用课余和节假日在校外进行的活动,学校课程管理部门和课题组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并做好相关的管理、保障工作。学校课程管理部门要对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价和学分认定,同时为部分学生补修学分提供机会。
2.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时间以高中三年为单位安排,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获2学分。可以由学校、年级或班级统一安排,也可以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时间自主安排,但学生的自主安排必须得到学校和指导教师的认可、指导和管理。
3.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以学年为单位安排教学时间,每学年总的活动时间不少于1周,获2学分,高中三年中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时总数不得少于3周,共6学分。时间安排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散。一般情况下,比较可行的方式是每学年集中1周时间一次完成,或分两次在两个学期中完成。高三年级可根据自身特点,利用假期进行“职业体验与人生规划”实践,为高中毕业职业规划做好准备。
四、课程特点
(一)课程性。课程性表现在课程领域中的地位,它与其他课程并行存在,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它们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当前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
(二)综合性。课程的内容是个人、社会、自然等领域的综合,解决问题需要各学科知识和多种能力的综合运用。
(三)实践性。实践性是课程的本质决定的,通过引导学生亲身经历各种实践,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在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积累和丰富经验,自主获取知识,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发展。
(四)开放性。课程目标和内容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五)自主性。课程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是活动的主体,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实践,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学习、自主实践、自主反思。
(六)民族性。课程应体现广西民族特色,引导学生关注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容。
(七)地域性。课程应紧密结合广西具有沿海、沿边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优势和东盟经济圈的区域优势,引导学生更多的关注广西及各市的地域特色,丰富活动课程的内容。
五、课程实施
(一)研究性学习活动。
1.活动内容。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自然方面。如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能源利用、农作物改良、动植物保护、天文地理、水文气象研究等。学校也可以把学生的科技小发明、科技小制作纳入研究性学习的范围;要注重与现代科学发展的联系,让学生了解一些当代科技发展的最新成就,启迪思维,激发探究的热情;要加强与学科学习的联系,在学科知识的拓展和应用中生成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内容,引导学生有效地应用各科知识。
(2)社会方面。如社会关系、企业发展、社区管理、人群心理、人口计生、城市规划、交通建设、法制建设、政治制度、经济发展、宗教信仰、贸易与市场、乡土文化与民俗文化、历史遗迹、名人思想与文化、传统道德、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东西方文化比较、民族文学、民间艺术、影视文化、大众传媒研究等。
(3)自我方面。如中学生生理与心理、中学生行为方式、学生社团、学生群体与师生关系、学生消费、学校制度与学生成长、养成习惯、生长发育、饮食与健康、安全知识、卫生常识、班级制度与文化、中学生社会适应性研究等。
2.活动实施。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实施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进入问题情境阶段(活动准备阶段)、实践体验阶段和交流反思阶段。在学习进行过程中,三个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叉和交互推进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对于实现课程目标都有着独特的价值。
第一阶段:研究准备阶段。本阶段要为师生创设一定的问题情境。一般可以通过开设讲座、组织参观访问等方式,做好背景知识的铺垫,调动学生原有的知识和经验,经过讨论,提出核心问题,诱发学生探究的动机。在此基础上确定研究范围或研究课题,并做好其他后续工作。
确定研究主题,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学生自主确定课题,教师只在课题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方面给予适当的指导。二是学校根据社会、周边环境、文化背景、学校资源条件和教师特长爱好拟定几个选题,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其中进行选择,经教师指导后予以确定。三是学生确定课题有困难时,可由学校或教师提出若干便于实施的课题供学生选择确定。集体课题须经小组协商达成共识。
确定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个人独立研究。个人独立研究可以采用“开放式作业”形式,即由教师向全班学生布置研究性学习活动任务,可以提出一个综合性的研究专题,也可以不确定范围,由每个学生自主确定专题,并各自相对独立地开展研究活动。
二是小组合作研究。小组合作研究是研究性学习活动中最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行政班、年级、学校等不同范围里组建研究性学习活动小组。为方便于教学管理与活动安排,以行政班为单位组建小组应是主要形式;也可在同一年级当中跨班或在全校范围内建组研究性学习活动小组;在部分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学校,学生可以跨学校、跨地区组建研究性学习活动小组。
学生分组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先选定课题或活动项目,按照学生兴趣相同的原则分组;另一种是先建组后选题。研究性学习活动是学生自主的活动,在分组问题上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老师要考虑小组成员的个性、能力、特长及男女生比例等因素,在相互协商的情况下,还可帮助学生对小组成员构成作出适当调整。
小组人员的数量。每组3-6人的规模更适合于研究活动的开展。学校可以根据课题的大小与复杂程度,允许人数有所不同。如可将报名人数众多的小组确定为总课题组,然后分出若干子课题研究小组,进行相同问题的研究或系列化的分工研究。原则上在同一时间内一位学生只参加一项主题活动。
小组人员的分工。在课题研究小组内部,必须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工包括角色分工和研究内容分工。角色分工:每个小组通过选举、自荐等形式,确定组长、副组长、联络员、活动过程记录员等,每个人担任不同角色,要有明确的职责,保证高效率地完成任务;角色分工是相对的,一段时间之后,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分工:小组内每位学生都应大致均衡地承担研究任务,防止出现“一人干、几人看”的现象,确保学生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减少因角色分工不明确而造成的任务偏差和人力浪费。
三是班级、年级或更大范围合作研究。班级、年级或更大范围的合作研究是研究性学习活动可以采用的组织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技术,拓展活动的时空范围,为学生进行跨班级、跨学校、跨地区的合作探究开辟空间,为教师进行跨班级、跨学校、跨地区的合作指导提供条件,提高活动课程的实效。
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要素:①研究课题名称;②课题背景;③研究目标;④研究任务;⑤人员分工;⑥研究流程及时间安排,包括研究准备、研究场所、研究形式与方法、研究要求和注意事项等;⑦研究成果体现形式。
教师在本阶段的指导任务主要是帮助学生解除思想上的困惑,克服畏难情绪,激发学生的探究愿望,协助学生确定课题、组建研究小组,审定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二阶段:实施体验阶段。搜集和分析文字信息资料。学生应通过上网、查阅书刊等途径,获取相关文献资料;学会有条理有逻辑地整理与归纳资料;通过综合分析,形成对所研究问题的初步了解或认识。同时要注意分析所形成的认识是否准确客观。
开展实地考察、实验设计或调查研究。学生应根据个人或小组集体设计的方案,按照确定的方法,选择适当的时机、地点和方式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实践获取研究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应通过文字、音像如实记录实践过程及所获得的基本信息,同时从各种观察、实验、调研结果中归纳出解决问题的重要思路或观点,并反思是否获得足以支持研究结论的证据。
初步交流。学生通过收集资料、开展调查研究得到的初步结论或成果,在小组内或同学之间充分交流,通过认真对待他人意见和建议,逐步丰富个人的研究结论或成果。如果是小组合作研究,还应在组内成员交流并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形成最终的集体成果。
本阶段中教师的指导任务主要是维持学生研究活动的顺利进行。注意强化学生的研究兴趣和信心,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及时了解学生研究进展情况,必要时给予适当的引导与调节或其他的帮助。
第三阶段:展示交流阶段。整理汇总。学生要将自己或小组经过实践、体验所取得的收获进行归纳,形成书面材料、口头报告材料或其他表达学习过程与研究结果的恰当形式。
交流研讨。学生通过研究论文、模型作品、科学DV、研究日记、主题演讲、小品表演、展板、墙报、文字(电子)刊物或口头报告等多种方式向全班介绍自己的研究过程及结果(或成果),供大家讨论评议,或通过指导教师主持答辩会。
评价反思。学生应对自己和他人的研究情况展开评价,从中学会发现和欣赏他人的成功和优点,自己总结经验,反思存在的不足和缺点,通过客观地分析和辩证地思考对自己和他人的研究过程和成果,并接受学校或老师组织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认定和成绩等级评定。
本阶段教师的指导任务主要是通过学生的成果展示、经验交流和研讨评价,引导学生学会分享、学会欣赏、学会反思以获得更深层次的学习体验,激发学生进一步探究的兴趣与愿望。同时,实施对学生进行阶段性成绩等级评定和学分认定工作。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流程可以简化为六个步骤:选定课题 → 制订方案 → 实施方案 → 总结研讨 → 汇报交流 → 评价反思。
(二)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指学生作为社会成员积极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通过融入社会、接触生活,增加对社会的认识与理解、体验与感悟,增强社会责任感。
1.社会实践的内容。社会实践的内容一般以主题形式呈现,主要包括:
(1)校内服务性劳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各项活动,以丰富学生生活并促进其健康成长,这是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一是节日活动,如国家重大节日、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等;二是值周班活动,让学生参加学校或班级生活方面的管理、学习的管理、学校专题活动的管理等;三是职业体验与人生规划,如新闻记者见习、图书馆管理员等;四是社团活动,如文学社团等各种校内社团组织的活动。
(2)参观考察活动。组织学生对社会现象进行观察思考,开阔视野和思路,增进对社会的了解。该类活动包括:一是参观活动,如参观教育基地、社区人文或自然景观,考察社区环境、传统风俗、生活习惯、经济发展情况等;二是调查活动,如对社区机关、特定群体、典型人物、热点事件进行调查、访谈。
(3)社会课堂体验活动。学校组织学生接触社会各行各业,亲身体验真实的社会。如绿色军营体验活动、学工学农学商、走进科技人文场馆、走进科技示范基地活动、勤工俭学等。
应按规定每学年安排1周社会实践时间,应尽量涉及多种活动,不能只用一种或少量活动替代社会实践的全部内容。
2.社会实践的实施。社会实践的实施要充分关注活动的社会化特点,帮助班级和学生小组、学生个人做好社会协调工作。实施步骤一般为:
(1)确定活动内容。学校教师应通过多种途径综合考察学生班级、人数、经费、意愿以及能够提供实践(服务)活动机会和其他各项支持的社会机构或社区团体等多种因素,以便制订可行的实践(服务)活动方案。
为保证学生实践活动的连续性、有序性和完整性,建议以主题形式来选择和组织内容,如以社会考察为主的体验性学习活动,包括考察某一社区的历史、文化传统、生活方式、经济发展状况、地理、建筑和人文景观、商业设施,以及文化古迹和文化遗产等;以社会参与为主的实践性学习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生产劳动以及参与其他各种社会活动等。
(2)拟定活动方案。由教师、学生、社区机构相关人士共同拟定计划,内容包括实践(服务)活动主题,实践(服务)活动目标,实践(服务)活动时间、地点及对象,执行步骤与进度,分工情况,经费预算,预期成果,评估方式,相关人员的责任规定及安全和注意事项等,学校还可制订书面的实践(服务)活动指南。
(3)进行必要培训。学校与相关社区机构在学生参与实际活动之前还应对其进行教育培训,让学生熟悉实践(服务)活动内容、掌握基本的实践(服务)活动技能、建立正确的实践(服务)活动观念,懂得如何处理实践(服务)活动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与安全问题,以及如何反思和撰写实践(服务)活动心得。
(4)开展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教师既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又要及时了解学生活动的进展情况,引导学生利用学习日志及时记录实践(服务)活动经验和体验,形成关注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与习惯;还要注意与家庭、社区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实践活动能顺利进行。
(5)进行总结交流。学生参加实践(服务)活动之后,应在教师指导下借助学习日志把自己或小组在活动中的经验、收获和心得体会整理成口头或书面汇报材料,向全班同学汇报并展开相互评议与反思,以增强对社会的认识与体验,增强社会责任感。总结交流活动可邀请家长、社区机构相关人员以及服务对象等共同参加。
3.社会实践的组织。社会实践一般包括学校统一活动、年级统一活动、班级活动、小组活动、个人活动等五种组织形式。一般应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在校外实践基地或校内组织开展活动。以小组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每组一般6—10人,小组的形成可由学生自由组合或教师根据一定原则组织。社会实践应统一时间、统一组织,保证实施。
(三)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指学生在课外时间为学校或家庭所在社区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属于志愿活动或带有义工性质的活动。社区服务是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必修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学生以服务者的身份参与到服务社区的各项活动领域中,多方面体验并认识服务对象,用自身的知识和能力为社区提供有意义的服务,不断增强对他人、对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服务意识。
1.社区服务的内容。社区服务的内容应是学生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包括各种社区公益服务、宣传教育、帮助贫困人员与家庭等。服务内容一般包括:
(1)通用内容。如拥军拥属、敬老服务、法制宣传、环保卫生、领养绿地、科普活动、电脑培训等。
(2)特色内容。城市学校可进行的活动有居民小区公共卫生、社区辅导(如环保知识讲座;法律知识讲座等)、板报宣传、维持交通秩序以及其他志愿者活动。农村学校可进行的活动有参加农忙、扫盲辅导、乡村农技站(组) 的科技活动、镇村公共卫生等。
(3)自选内容。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结合生活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社区服务上形成自己的特色项目。
2.社区服务的活动步骤和组织形式。社区服务的活动步骤和组织形式可以参照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应尽量以小组的形式进行活动,在学校或家庭所在社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活动。小组可由教师组织,也可以由学生自主安排。一般情况下,每小组不少于6人。活动开始前,需将服务对象、内容、地点及时间告知教师及家长并征得同意。
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的开展由于与社会各部门存在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在时间安排上宜采用弹性制。学校应鼓励学生在节假日和双休日开展实践活动和服务活动。
六、评价建议
评价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重要环节,在实施过程中发挥着导向和监控作用。评价主要包括对学生的评价、对指导教师的评价和对学校的评价。
(一)对学生的评价。
1.评价原则。
在对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时,要确立整体的评价观,评价内容与方式必须充分关注学习态度,重视学习过程与方法,重视交流与合作,重视动手实践。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内容的综合化以及评价方式的多样化。评价结果的呈现既可以是描述性的,也可以是结论性的;既可以是量化的,也可以是质性的。
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激励性原则。指导者对学生的评价要多激励、少批评,多引导、少说教,让学生自觉、自主地完成活动任务。
(2)差异性原则。活动评价要做到因人、因题而异,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有新的发展,不要用同一尺度对不同学生进行评价。
(3)全面性原则。学生参与活动的热情、对他人与社会的态度、收集整理和加工信息的能力、社会调查和社会交往能力、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实验设计和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等,都应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4)过程性原则。评价要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中,要对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及时作出评价,并作为学生在课程中总体表现的评价依据;应明确评价是整个活动过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是在结束课程后另外进行的工作。
(5)多元化原则。学生个人、小组以及教师个人、教师集体和家长都要参与到对学生的评价中来。
2.评价内容。
(1)对活动小组进行评价。其内容主要有:活动课题的选择,活动过程;小组内的合作、组织和管理水平;材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加工情况;活动成果情况。
(2)对学生个人进行评价。其内容主要有:参与活动的态度与表现;与活动相关的知识、方法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科学素养的发展;解决问题的创造能力;活动的收获和成果。
3.评价方式。
(1)自评和互评相结合。以学生自我评价为主,重视学生通过反思性评价自我调整、自我改进。教师要鼓励学生主动对自己和他人的活动经历作出评价,并和其他人讨论他们所开展的活动。
(2)日常观察与成果展示相结合。提倡为每一个学生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档案袋”,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己整理、存放,以便使学生养成认知自我和悦纳自我的能力,并能与他人分享探索的成果、体会以及进步的喜悦。
(3)教师评价与家长、社区有关人员的评价相结合。在适当时候以适当方式让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参与评价,使他们更多更全面地了解学生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既有利于拓展课程资源,也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4)对书面材料的评价与对学生口头报告、活动、展示的评价相结合。
(5)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
学生评价的具体操作方式有:自我阐述、交流讨论、观察记录、档案袋、评语、成果展示、调查问卷、实际操作等。
4.学分认定。
(1)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学分认定应具备五个条件:要有符合要求的课题研究方案;要有体现完整研究过程的详细记录或原始佐证材料;要有研究的结果,实物或书面报告;要有学生自评、互评、指导教师考核、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核结果;要有活动时间的保证。学生获得学分需完成学校组织的研究性学习活动。没有参加或参加时间不足,或没有提供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有效证明的学生,均不能认定学分。
社区服务的学分认定应具备三个条件:要有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要有社区提供的证明材料;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没有参加或参加时间不足,或没有提供参与社区服务活动有效证明的学生,均不能认定学分。
社会实践的学分认定应具备三个条件:要有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要有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周。没有参加或参加时间不足,或没有提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效证明的学生,均不能认定学分。
(2)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学生按要求完成一个单位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修习后,由学生或指导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指导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并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认定结论为“同意认定”和“不予认定”两种。
学校应为“同意认定”学分的学生,在校内公示名单;对“不予认定”学分的学生,要书面通知其本人并告之原因。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认定一般在每学期或学年末进行。
(3)学分认定的复议。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结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学校书面提出复议要求。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议,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
学校对“不予认定”学分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时间、重修课程,不得以改修其他科目的学分来替代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的不足学分。
(二)对指导教师的评价
1.认识到位。明确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意义和目的,了解其本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差异性,对活动中学生、教师的地位,任务的认识清晰。
2.组织指导有效。能指导学生根据学校和自身的现有条件和特点制订合理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在活动中能激发学生兴趣,鼓励大胆探索,促进合作交流;并能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认识论、方法论以及实践能力的指导,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提供必要和适度的帮助。
3.评价导向正确。重视对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情感态度、探究创新、合作状况等方面的过程评价,通过评价引导学生改变学习方式,促进学生主体性、创造性和人文素质的提升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对学校管理的评价。
侧重于考查学校落实综合实践活动的状况,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总体实施方案、时间安排、师资配备及培训、过程管理与指导、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以及学生综合能力发展等方面。
七、课程管理和保障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和指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课程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意义,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工作的领导,督促学校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足、开好课程,帮助学校解决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指导意见,制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细则;要把将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状况纳入普通高中办学评估、评级、评先整体考虑,并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普通高中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区域推进和校本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应对课程内容、实施方式、教师安排、资源开发、师资培训、课程评价、学分认定等作出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学生选题、教师指导与管理、档案建设、课程实施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经费保障、诚信和安全等方面制度,不断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学生家长转变观念,为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设置专门机构。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学校为单位开发、实施和管理,学校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科研处、教务处、政教处、团委等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方案制订并统筹管理,全面协调学校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的实施。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要重视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师队伍建设。调整教师编制结构,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编制,各市、县(市、区)教科所应配备专职教研员,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学校要配备2-3名专职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和若干兼任教师,妥善处理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师的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等方面问题,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教师职称评定系列,并将全体教师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任务纳入教师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统一管理。有计划地选拔和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学科带头人,逐步建立起一支能较好地引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骨干教师队伍。
(四)加强教学研究与指导。
各市、县(市、区)应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中心教研组,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研究与指导工作;应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研活动纳入工作计划,通过开展观摩教学、课题研究、优质课评选、专题讲座、集体备课、专项视导等多种教研活动,解决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过程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五)资源开发和利用。
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具有广西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资源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和机制建设,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等多种方式开发和利用校外一切可以服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社会资源,努力形成共享机制;建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研究专题网页,为教师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帮助教师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教师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能力。各学校要发挥本校文化资源,深入了解学生的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充分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形成相对稳定的适合不同年级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综合实践活动校外学习活动基地,构建比较系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需要。
(六)安全保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与学生家庭、社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预案,建议“一事一案”;有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七)建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网络管理平台。
我区将建立全区统一综合实践活动网络管理平台,以实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过程记录、学分认定、逐级评价、社会监督,辅助课程实施管理。
八、研究专题
依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点和实施需要,各校围绕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策略、活动实施、评价、资源开发与利用、教师指导策略、教师专业发展与课程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附表:1.研究性学习活动学生个人评价表
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表
3.社区服务学生个人评价表
4.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5.综合实践活动教师评价表
附表1
研究性学习活动学生个人评价表
学校: 班级: 指导教师: 填表时间:
课题名称 |
|
学生姓名 |
|
评价
项目 |
权重 |
评价等级 |
得分 |
评价备注 |
A |
B |
C |
D |
研究
方案 |
20% |
10 |
8 |
6 |
4 |
|
开题报告内容完整,包括研究目标、背景综述、研究任务、人员分工、研究流程及时间安排、研究成果形式等。 |
10 |
8 |
6 |
4 |
|
陈述人对课题方案熟悉,语言表述清楚,辅助展示手段效果好。 |
研究
过程 |
30% |
10 |
8 |
6 |
4 |
|
完整的研究记录,包括研究日志、试验记录、研究活动照片或视频。 |
10 |
8 |
6 |
4 |
|
小组成员合作状况。 |
10 |
8 |
6 |
4 |
|
解决困难的能力。 |
研究
成果 |
20% |
10 |
8 |
6 |
4 |
|
研究成果无科学性错误,课题成果达到预期目的,当研究成果未达到预期目的时应有详细的原因分析报告。 |
10 |
8 |
6 |
4 |
|
成果展示效果好,答辩效果好。 |
学生
自评 |
10% |
10 |
8 |
6 |
4 |
|
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承担的工作量,遇到困难时能提出合理或有创意的解决方案,与他人合作的状态。 |
同组其他学生的评价 |
10% |
10 |
8 |
6 |
4 |
|
能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承担的工作量,遇到困难时能提出合理或有创意的解决方案,与他人合作的状态。 |
指导教师评价 |
10% |
10 |
8 |
6 |
4 |
|
能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遇到困难时能提出合理或有创意的解决方案,与他人合作的状态,在小组活动中的地位。 |
总分 |
|
将各栏得分相加,所得分即为总分。 |
学分 |
|
总分达到60分以上即为合格,学生可获得4学分。 |
学分评审小组(签名) |
附表2
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表
班级:
姓名:
填表日期:
小组成员 |
组长 |
|
组员 |
|
服务对象 |
|
服务项目 |
|
活动目标 |
|
活动方案 |
|
活动小结 |
|
家长评价
意 见 |
|
班主任
评价意见 |
|
组 员
评价意见 |
|
接受单位
评价意见 |
|
德育处、团委
评价意见 |
|
备 注 |
|
附表3
社区服务学生个人评价表
学校: 班级: 指导教师: 填表时间:
评价项目 |
权重 |
评价等级 |
得分 |
评价方法 |
A |
B |
C |
活动时间 |
40% |
|
|
|
|
服务总时间不少于lO个工作日查阅活动记录 |
活动态度 |
30% |
|
|
|
|
富于参与意识、创新意识、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合作意识强,有奉献精神。杜区服务活动记录阅资料看同组组员和家长及服务单位评价意见 |
活动收获 |
15% |
|
|
|
|
获得多方面体验,查阅个人总结体会 |
服务质量 |
15% |
|
|
|
|
服务接受单位或个人的评价证明 |
最后得分 |
|
等级 |
|
学分 |
|
附表4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班级: 填表日期: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活动主题 |
|
活动时间 |
|
活动地点 |
|
活动记录 |
自我体验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证明人或
单位意见 |
|
认定小组
意见 |
|
备注 |
|
附表5
综合实践活动教师评价表
教师姓名 |
|
所在年级 |
|
指导学生人数 |
|
工作量 |
|
编号 |
评价指标 |
等级评价 |
自评 |
他评 |
总评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1 |
组织能力 |
|
|
|
2 |
规划能力 |
|
|
|
3 |
管理方式 |
|
|
|
4 |
指导效果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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