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三中“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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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纪律,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2、围绕宣传、维护家庭团结,遵循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原则进行调解,促进家庭和睦,维护家庭稳定,解决家庭问题。

3、依法调解家庭纠纷,工作中要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确保发生的家庭纠纷能及时解决,防止家庭矛盾激化,使家庭纠纷及时得以调解。

4、组织调解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政策水平,真正的依法调解,秉公办事。

5、对已调处的纠纷,坚持回访制度,并将回访结果登记入册,以巩固调解成果。

 6、倡导健康向上的家庭风尚,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

 7、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教职员工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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