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三中奖、助学金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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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中央学生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南宁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孤儿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库区移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3、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新学年初,申报学生填写《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和《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评审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学校将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信息录入档案库→上级资助部门分配指标给学校后→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南宁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上报名单,上级资助部门直接将助学金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高中学生资助卡。

二、免学费项目

(一)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自治区学生资助项目)

1、免学费对象:就读于南宁市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1-3年级学生免除学费。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90元(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按学年申请,按学期补助。

3、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新学年初,组织本校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学生填写《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认定表》→学生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水库移民工作管理部门提出身份认定并盖章→学生获得县级水库移民工作管理身份认定后,将表格交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校评审小组将认定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指导学生填写《广西南宁市普通高中免学费资助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对公示无异议学生给予免除学费→上级资助管理办公室将财政免学费补助资金拨给学校。

(二)南宁三中减免学费项目

在南宁市参加中考被录取的市外借考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以给予减免指导性计划招生的部分费用。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南宁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主要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建档普通高中学生。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基本一致。

四、奕聪奖学金项目

金光集团APP(中国)和黄奕聪慈善基金会在南宁市教育基金会设立奕聪奖学金,主要奖励南宁市部分示范性高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新学年初,学校组织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奕聪奖学金申请表》。

1、奖励对象:南宁三中每年级可资助7人(或8人),2013-2014年度全校共22

2、奖励条件:

学生入选条件: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达到优秀;②.中考成绩总分为A+;③.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持高中三年费用;④.初中毕业学校和户籍不限,优先奖励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称号或市级各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优先考虑;⑤. 热心参加学校及社会公益事业,阳光开朗,积极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⑥.各方面表现良好,得到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认可。

3、奖励内容:

奕聪奖学金每年奖励5000元,视学生情况可连续奖励三年。主要为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生活费等完成学业所需费用

4、获奖学生义务:

获奖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公益活动,用正能量积极回馈社会,每月参加各类公益活动不低于两小时,撰写并向学校上交参加公益活动的心得体会。

 

基金会简介:黄奕聪慈善基金会是由金光集团创始人黄奕聪先生之孙黄杰胜先生与虞蘅女士于2006年开始发起创立的全国性非公募慈善基金会。这对年轻夫妇捐出他们的结婚礼金用于教育公益事业,并决定以此为契机,以祖父黄奕聪先生之名,进一步捐资2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黄奕聪慈善基金会”。经过三年多的筹备,基金会于201054日正式获得民政部准许,登记成为全国非公募基金会。

黄奕聪慈善基金会以“支持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扶危济困,安老扶幼,共建和谐社会”为宗旨,通过资助教育、扶贫帮困,参与国家建设、援灾,扶持科研、文体、医疗、环保等项目,组织志愿服务,推动慈善事业等,积极投身中国社会公益事业,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各种资助服务项目,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并希望能将热心公益、投身慈善的精神和符合中国国情的公益理念广为传播,为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终身努力!

筹建以来,黄奕聪慈善基金会在扶贫济困、搭建公益平台和参与社区建设、倡导员工参与等领域已着手实施多个公益项目,如在福建、云南、广西等多所中小学设立的奖助基金,在北京林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多所高校设立的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鼓励优秀大学生实践公益的“APP青年公益实习”和高校学生社团活动支持,鼓励下一代关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教育”项目,支持社区建设的上海三林世博家园项目等;此外,基金会也和金光集团APP(中国)一起积极关注着援灾、国家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除了发展公益项目,基金会也积极倡导“人人公益”理念,自2008年起就在金光集团APP(中国)上海总部建立了员工志愿者制度,并致力于推动集团全中国区三万多名员工参与志愿服务。

除了重视机构建设与发展,黄奕聪慈善基金会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和回访制度,并致力于以非物质的方式关怀受赠方,如,基金会每年都会回访受助对象,与学生们座谈,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关注他们的成长与发展;如,基金会发起员工志愿者共同参与贫困学生资助,及与捐建学校学生通信等活动,共同体验公益的快乐。

2010年,基金会的正式成立,标志着金光集团APP(中国)和基金会公益慈善事业踏上新的起点,基金会将在延续以往公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建设自身品牌,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开拓新时代下更具持续影响力的公益道路,与国内外公益组织一起,将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推向新的高峰。

五、南宁三中给予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费补助

学校对特别贫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个月100元的伙食补助。

六、南宁市资助困难大学新生项目(南宁市学生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在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2.资助标准:每人3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上学费用。

3.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学生在高中学校就读时,已申请进入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学生获得高校录取后,填写《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申请表》和《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报资助“双承诺”保证书》,同时向所就读高中资助管理办公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②学生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学生到大学就读时交学费收据复印件 (学生入学后寄回学校)。→上级资助部门分配指标给学校→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上级资助办,由资助办将助学金统一发放至高中学生资助卡。

七、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央学生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在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2.资助标准:广西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与南宁市资助困难大学新生项目基本一致。

八、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项目(自治区学生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在学校就读时,其名单已经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 

2.资助标准:广西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与南宁市资助困难大学新生项目基本一致。

九、南宁三中校友基金会奖学金项目

学校每年从校友基金会中支出一定金额资金,奖励考上大学的优秀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