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区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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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6-23 09:17:04

文章转载自南宁市招生考试院http://www.nnzsks.gov.cn/

南宁市市区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录取办法

    为了做好今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南宁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今年市区内所有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按参加考试人数比例划定A+、AB+、BC+、CDE八个等级。

    二、628起,招生学校分阶段在本校宣传栏内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录取批次及每个批次的比例、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

    三、招生学校如需在计划内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必须将招收特长生计划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经市中招办批准后,学校要将招收的特长项目、报名条件、招收人数、测试及录取时间、录取学生名单及学生本人简况、特长项目的获奖情况按有关规定和时间进行公示。

    四、78发布中考成绩。市中招办将中考学生成绩单发放给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尽快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不要延误。在招生考试院报名的社会考生,直接到市招生考试院领取中考成绩单。

    五、市中招办在南宁市第二中学新民校区、南宁市第三中学、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南宁市外国语学校、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和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设立六个集中报名点,由市中招办组织工作人员统一负责报名工作,考生须亲自或委托监护人持《准考证》到以上六个报名点之一报读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其他人不许代为报名。招生学校可在集中报名点内摆放学校宣传展板,但不设专门的咨询宣传点,不负责具体报名及录取工作。

    六、714717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

    七、报名录取办法

    (一)参加中考的考生凭当年《准考证》到集中报名点(南宁市第二中学新民校区、南宁市第三中学、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南宁市外国语学校、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和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报名,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在集中报名点的工作人员查验考生准考证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在报名时间段内,市中招办在互联网站公布报名信息(不含个人信息)。

    (三)考生可以在相应的时间段内多次自主选择学校,市中招办择优录取学生。考生根据自己愿望选择学校,任何招生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在招生录取时间段内,市中招办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首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学业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学业成绩各等级的数量相等,则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的优先顺序依次录取相应等级的考生。

    八、对持有我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外地借读初中并在当地参加中考,要求回我市市区普通高中就读的考生,应由考生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持家长所在单位证明、户口本、考生的中考档案和当地中招办的考试成绩证明、准考证到拟报读学校报名,学校提出录取意见,报市中招办审批。

    九、无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但要求在我市城区普通高中就读的考生,如在我市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并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到报名点报名,报名程序与本市市区户口的考生一样;如在外地就读初中并在外地中考的,由考生持户口簿、《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及原就读地中招办证明直接到拟报读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提出录取意见后,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这部分考生只能在指导性招生计划中(即择校生)录取,不得挤占指令性招生计划。

备注:所有考生须进入中招报名系统报名方具有被录取资格。

    十、说明

    (一)由于部分学校是走读学校,各考生在报名时需充分考虑学校的住宿条件。

    (二)凡考生一经市中招办录取,不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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