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三中2016年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新课程理念,为了促进教育的全面发展,经南宁市教育局批准,我校拟在2016年招收指令性计划特长生48人,其中青山校区招收特长生18人,包括:科技创新人才4人,艺术特长生8人(舞蹈6人、声乐2人),体育特长生6人(田径专项2人、游泳2人、网球1人、足球1人);五象校区招收特长生30人,包括:科技创新人才6人,艺术特长生14人(舞蹈8人、声乐2人、器乐4人),体育特长生10人(田径专项4人、游泳2人、网球2人、足球2人)。
二、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河清韦屏山
执行组长:梁东旺
组员:王祥斌、黎承忠、于法锋、张栋、李国栋、史玉玲、杨泰金、于法锋、易志锋、孙国强、黄茜、李浩铭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8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三中青山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1.考生必须是南宁市2016届初三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
2.文化成绩:考生最低中考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单科成绩不能出现一科C、D或E。
3.考生须具备以下特长条件之一:
(1)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获数、理、化、信息学、机器人、无人机等竞赛项目的自治区级一等奖以上。
(2)体育项目:
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者,或者在初中阶段获市级竞赛个人单项第一名,或者省级竞赛个人单项前三名以上成绩,或者全国竞赛个人单项前八名以上成绩之一者。
(3)艺术项目:
①舞蹈类:有五年以上的民族民间舞或其它舞种学历;身高1米60以上。
②声乐类:有三年以上的正规声乐学习学历;初中阶段获市级比赛个人单项比赛一等奖以上者,或者省级比赛个人单项前三名以上者,或者全国比赛个人单项前八名以上者,或合唱比赛获奖者,经学校专项测试达标者。
③器乐类:有五年以上专业学习经历,器乐类型不限,需要有五级以上专业考级证书,或市级比赛个人单项比赛一等奖以上者,或省级比赛个人单项前三名以上者,或者全国比赛个人单项前五名以上。
(四)测试内容:
1. 科技创新人才
我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面试和相应学科知识测试。
2. 体育特长生
(1)专项考核(以自己专项为测试项目),如田径
(2)素质考核:
3. 艺术特长生
(1)舞蹈类:2分钟的基本功、技术技巧展示; 3分钟的舞蹈剧目表演;自备伴奏(音源请带U盘或CD)。
(2)声乐类:一首完整的歌曲(民族、美声或通俗)唱法,自备伴奏(音源请带U盘);现场简单的试听测试。
(3)器乐类:现场演奏展示
(五)招生程序:
1.学生于2016年7月8日,持准考证、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有相关特长的鉴定证明材料和证书原件及主要奖项复印件一份,到我校报名点填写《南宁三中特长生报名表》。
2.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特长生考核小组对所有报名特长生的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测试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9:00,测试地点:南宁三中体育馆),写出考核意见,报送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学校在校内公示所有考生测试成绩。
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特长生的考生考核情况、相关材料进行研究、审定,7月12日公示确定拟录取特长生名单及拟录取特长生简况。
4.录取:7月14日学校将拟录取特长生名单报告市中招办审批。特长生录取与指令性计划同时进行,列入我校招生指令性计划。
咨询电话:0771-5316965(教务处) 0771-5311268(教务处)
南宁三中教务处
201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