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普通高中新课程校本教研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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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精神,落实《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促进我区普通高中以校为本的教研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确保我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稳步实施,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以校为本”教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推进我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提高教师素质和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学校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提升学校的内涵品质,形成学校办学品牌与特色,全面提高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以校为本原则。以校为本,围绕学校教育教学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地组织教研工作,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发展。 (二)主体性原则。建立校本教研制度要以教师为主体,有利于教师转变教学行为方式,养成实践反思的习惯,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新课程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 (三)实践性原则。校本教研应紧紧围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展开研究,灵活运用课例分析、研讨交流、教学反思等多种方式,在实践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将教研与教学紧密结合。 (四)实效性原则。校本教研要立足于学校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使校本教研真正成为促进新课程科学有效地实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五)民族性原则。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促进民族文化的繁荣,形成民族文化的品牌,是我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职责。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理念,围绕教育观念的更新、课程结构的调整、教学内容的变革、教学方式的转变,基于学校开展具体而深入的教学研究,真正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工作制度,形成新型的教研文化,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发展,促进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全面提高我区教研工作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建立健全与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相适应,符合学校实际,切实可行的民主、开放、有效的教研制度,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以校为本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使校本教研成为学校推进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 2.探索符合普通高中新课程要求的“研训一体”的教师培养模式,着力构建学习、教学和研究三位一体的教师成长机制,建立学习型学校,培育学校的学习共同体,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逐步建设一支具有驾驭新课程能力的研究型普通高中教师队伍。 3.建立普通高中校本教研的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联片教研活动,形成学校与学校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的互动联系,充分发挥教研团队优势,实现教研资源和教研成果共享。 4.促进教师树立以高中新课程实施中面临的问题为对象、以课例分析为载体的校本教研意识,聚焦课堂、关注学校、为了师生,促进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规章制度。 1.集体备课制度。以备课组为单位的集体备课活动,要坚持做到“四定”、“七备”,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备学生、备课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教学手段、备训练。集体备课活动要遵循“密切合作、广泛交流、融合吸收、张扬个性”的原则,以典型课例、案例、问题为中心进行分析与探讨,做到集思广益,解决新课程教学中的突出问题。集体备课活动每周至少1次。 2.教研组例会制度。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校本教研日”,或确定一个单元时间为教研组活动时间,集中开展校本教研活动。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分析、问题会诊、教学观摩、普通教师与骨干教师对话等形式,集中力量解决新课程实施中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3.“说课、听课、评课”制度。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说课、研究课、观摩课等活动,并及时评课。“说课、听课、评课”要做到有研究主题,有分析探讨,有感悟收获,有总结点评,形成相互交流、共同研讨的机制。学校领导参加“说课、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至少3次、教师至少5次。 4.课题研究制度。学校根据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把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建立和完善课题管理办法和督查评价机制,落实课题经费,保证教师人人参与课题研究。要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使课题研究发挥更大的效益,为实施课程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5.教师研训制度。学校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教师研训活动,改进教师的教育观念、教育行为、教学方式,拓展教师知识视野,提升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要制定中长期和年度教师教研能力培养规划,将教师参加各种业务学习、专业培训及学历进修等活动,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管理范畴,整体提升高中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6.教研激励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把校本教研工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奖惩、晋升、职务评聘、业务进修等挂钩,计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取得教研成果的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用规章制度推动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 (二)优化教研形式。 1.专业引领。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指导性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内涵。各市课改办与学校要定期购买和配发新课程教育教学培训材料,为教师自学提供资源。学校要定期邀请课改专家到学校做专题报告,指导学校的新课程实验工作,选派教师参加各种新课程培训,使广大教师不断拓展视野,提高实施新课程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鼓励高校相关学科教师到普通高中挂职或兼职,指导普通高中的校本教研工作。 2.同伴互助。以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等组织形式为主体,以课例分析为载体,围绕如何上好一节课,开展集体备课以及说课、听课、评课活动,探索普通高中课堂有效教学模式。通过教师之间的对话、互动与合作交流,解决新课程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形成相互交流、共同研讨的机制,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共同提高,打造校本教研团队。 3.教学反思。要提倡并鼓励教师撰写教育教学后记和随笔,养成教育教学反思的习惯。要倡导教师从现代教育思想与自己教育教学实践的对照中发现问题,从自己的做法与别人经验的比较中发现问题,从对学生学习掌握情况的调查中发现问题;要倡导教师通过与自我对话,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发现问题,寻找对策,实现自身的专业成长。 4.联片教研。要积极组织、协调区域间、校际间等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定期就共同面临的问题展开研讨,拓展教师互动的空间,实现教研资源共享,促成学习共同体的建成。要加强与各级教研机构的联系,引导、鼓励教师与各级教研机构合作,形成教研合力,提高校本教研的实效性。 5.网络教研。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优势,把信息技术及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有机融合起来,为校本教研提供丰富的教育资讯和多层面、多方位教研互动平台。根据实际需要,定时间、定主题、定主持人开展网络校本教研。要建立校本教研信息网络,充分利用校园网中电子备课室及多媒体教室、个人博客,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提升校本教研的整体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本教研工作的领导,在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在工作规划、部门协调、经费保障、教师培训、过程监控、资源统筹以及督导评估等方面的组织、指导和管理作用,将校本教研工作纳入对普通高中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政策、经费、资源、专业支持等方面向民族地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定期研究、指导和解决校本教研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评估和专项督导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估,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规范高效地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 (二)加强各级教研组织机构建设。 加快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教研网络组织机构,保证教研工作所需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以普通高中新课程为导向,从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出发,建立适应高中课程改革需要的教研机构,打造一支积极为高中教学改革服务、有活力的教研队伍。深入学校基层,紧紧围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充分发挥教研员在教研工作中的业务指导作用,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校本研究,不断提高研究的层次和水平,为全区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校本教研工作奠定基础。 (三)发挥教育科研专业支持作用。 各级教研部门和高校专业机构要积极承担应有的专业支持和引领职能,发挥服务、指导、研究和评估作用,建立教研资源共享机制,整体构建校本教研制度体系。自治区、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学校都应加强与教研科研部门、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学术力量,形成有力推动新课程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网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做好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经费支持,教研机构要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校本教研项目研究组,针对本地区校本教研工作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分工合作,总结经验,交流分享,共同成长。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校本教研项目工作组,要负责校本教研项目的专业支持、业务培训和检查评估,组织开展培训、指导、评估及推广经验,对校本教研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 (四)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管理体系。 学校是校本教研的基本单位。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主要责任人的校本教研领导机构和管理体系,健全并完善各级教研组织,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校本教研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校本教研计划、监督和评价工作,定期检查校本教研制度的运行及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向上级汇报校本教研工作落实情况。各个学校要把校本教研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优先安排,保证各项教研工作正常有序开展。